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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代辦,現在很多人對于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企業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這兩種形式有什么不同,各有什么優勢,哪一種更適合,帶著這些疑問,我們來看看,重慶工商代辦是怎么看的。
一、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企業有什么區別
注冊公司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而它們之間的區別在于:
1、使用不同的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使用普通銷售發票,增值稅不能用來購買商品同一般納稅人,您也可以關閉收到的普通發票,專用發票的增值稅,增值稅專用發票收集后的兩個處理不同的帳戶。一般稅的部分價款納入成本的部分所得稅, “ 應交稅金 -應增值稅-金額輸入稅”賬戶;小規模納稅人的成本獲得充分。
2、應交稅金不同的計算方法。由一般納稅人, “抵消”稅的計算,也就是按照銷售收入減少后的稅收平衡。納稅人的小規模銷售除( 1 +適用稅率) ,乘以數額的 應交稅金率,工業6 % , 4 %的業務。
3、不同的稅率,納稅人分為一般率為0 , 13 %的稅率, 17 %的稅率。納稅人,小規模,商業企業4 % ;工業企業6 % (免稅) 。
第一.確定條件是:
(1)注冊公司主要從事生產或提供應稅服務(具體的加工,修理服務修理) :年銷售額100萬元,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100萬以下的小規模;
(2)注冊公司主要從事批發及零售商品:年銷售額超過180.00萬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180萬以下是小規模的。工業企業年銷售額在百萬以下,
以及流通企業,年銷售額180.000萬以下,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另一方面,為一般納稅人。
第二.稅務管理:
(1)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服務可以提供的應稅增值稅發票;購買應稅貨物或服務可以作為輸入失調電流;計算減少了銷售收益。
(2)小規模:只能使用普通發票;購買應稅貨物或服務已經取得了即使增值稅不能抵消; ×銷售額計算征稅率。
第三.稅率和征收率的:
(1)注冊公司申請的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為17 % ,還列舉了稅法,以適應第5類低稅率13 %的貨物,有一些特殊的業務方式,以收取的總結(根據小規模) 。有零稅率應稅貨物和服務。
(2)如果注冊公司申請小規模納稅人:小型企業按照率為4 % ; ,小規模企業的6 %
二、納稅人的類別選擇籌劃
(一)增值率大于稅負平衡點時
從上述分析可知,當增值率大于稅負平衡點時,一般納稅人的稅負高于小規模納稅人,要想適用較低稅負,就繼續選擇為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必須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除外)。按現行增值稅政策規定,年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納稅人;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以該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試點期間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增值率小于平衡點時
當納稅人增值率小于平衡點時,按一般納稅人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小于按小規模納稅人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要想適用較低稅負,就應當爭取成為一般納稅人。有兩個途徑,即一要把銷售額搞上去,以達到規定標準關口;二要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薄,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創造這兩個條件后,就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合理合法地降低自己的稅負。 納稅人類別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一)注意銷售對象
1. 銷售對象是一般納稅人
如果銷售對象是一般納稅人,對方需要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如果片面要求降低稅負而不愿當一般納稅人,很可能產生因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影響企業銷售額的負作用。
2. 銷售對象是小規模納稅人
如果銷售對象是小規模納稅人,對方不需要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無論選擇何種納稅人身份對銷售均無影響。
(二)注意籌劃風險
1. 一般納稅人籌劃風險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1)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2)除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即: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外,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
2. 小規模納稅人籌劃風險
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提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因此,在納稅人類別選擇的籌劃中,決策者應當盡可能地把降低稅負同不影響銷售及籌劃涉稅風險結合在一起綜合考慮,盡量做到揚長避短,切莫因小失大。